直埋光缆敷设
3、直埋光缆敷设
3.1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表3.1的要求。敷设地段或土质埋深(米)备注:普通土(硬土)≥1.2半石质(砂砾土、风化石)≥1.0全石质≥0.8从沟底加垫付10厘米细土的上面算起流砂≥0.8市郊、村镇≥1.2市区人行道≥1.0穿越铁路、公路≥1.2距道碴底或路面沟、渠、水塘≥1.2农田排水沟(沟宽1米以内)≥0.8
3.2直埋光缆与其他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距离,应符合规定要求。
3.3同沟敷设的光缆,不得交叉、重叠,宜采用分别牵引同时布放的方式。
3.4直埋光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光缆沟的深度应符合规定,沟底应平整无碎石;石质、半石质沟底应铺10厘米厚的细土或沙土;
2)机械牵引时,应采用地滑轮;
3)人工抬放时,光缆不应出现小于规定曲率半径的弯曲以及拖地、牵引过紧等现象;
4)光缆必须平放于沟底,不得腾空和拱起;
5)光缆敷设在坡度大于20°,坡长大于30米的斜坡上时,宜采用“S”形敷设或按设计要求的措施处理;
6)布放过程中或布放后,应及时检查光缆外皮,如有破损应立即修复;直埋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缆护层对地绝缘电阻。
7)光缆中光纤及铜导线必须经检查确认符合质量验收标准后,方可全沟回土。
3.5光缆沟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先回填15厘米厚的碎土或细土,严禁将石块、砖头、冻土等推入沟内,并应人工踏平;
2)回填土应高出地面10厘米。
3.6埋式光缆的防护措施应按设计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:
1)光缆线路穿越铁道以及不开挖路面的公路时,采取顶管方式。顶管应保持平直,钢管规格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,允许破土的位置可以采取埋管保护,顶管或埋保护管时管口应做堵塞。
2)光缆线路穿越机耕路、农村大道以及市区、居民区或易动土地段时,应按设计要求的保护方法施工。在光缆上方铺红砖时,应先覆盖20厘米厚碎土再竖铺红砖,同沟敷设两条光缆应横铺红砖。
3)光缆线路穿越有疏竣和挖泥取肥的沟、渠、塘时,在光缆上方应覆盖水泥板或水泥沙袋保护。
4)光缆穿越0.8米以上(含0.8米在内)的沟坎、梯田时应作护坡,护坡方式按设计要求。穿越0.8米以下的沟坎时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,一般均不做护坡,但必须分层夯实恢复原状。
5)光缆线路穿越白蚁活动区域应按规定作防蚁处理。
6)光缆线路的防雷措施,必须按设计规定处理。采用防雷排流线时,应在光缆上方30厘米处敷设单根或双根排流线;当回填土后因故又挖出光缆重新敷设时,必须严格检查排流线是否位于光缆上方,严禁出现颠倒现象。
7)特殊地段标志带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3.7接头点的预留光缆应妥善地置于接头坑中,端头必须做密封防潮处理,防止光缆浸水或人为损伤。
3.8光缆线路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:
1)光缆接头、光缆拐弯点、排流线起止点、同沟敷设光缆的起止点、光缆特殊预留点、与其它缆线交越点、穿越障碍物地点以及直线段市区每隔200米,郊区和长途每隔250米处均应设置普通标石。
2)需要监测光缆内金属护层对地绝缘、电位的接头点均应设置监测标石。
3)有可以利用的标志时,可用固定标志代替标石。
4)标石埋深60厘米出土40厘米,标石周围土壤应夯实。
5)普通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的正上方。接头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的路由上,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光缆接头。转弯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转弯的交点上,标石朝向光缆弯角较小的一面。当光缆沿公路敷设间距不大于100米时,标石可朝向公路。
6)标石用坚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,规格有两种:一般地区使用短标石,规格应为100×14×14厘米;土质松软及斜坡地区用长标石,规格为150×14×14厘米。
7)标石编号为白底红(或黑)漆正楷字,字体端正,表面整洁。编号应根据传输方向,自A端至B端方向编排。一般以一个中继段为独立编号单位。